根据水利部党组提出的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,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,对水污染实行总量控制,是保障水环境承载能力,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之一。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,省际间水事纠纷也时有发生,为此,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省界水体水资源的质量状况。加强重要省界水体的水量水质监测,及时向社会各界报告重要省界水体的水资源质量状况,反映存在的水环境问题,对增强全民的水环境意识,促进河流水污染的防治,以及实施水资源的实时调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  在部水资源司的指导下,部水文局组织编制了全国重要省界断面水资源质量信息查询系统,此项工作得到了各流域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水文水环境监测部门的大力支持。

水量水质信息提供单位:

各流域机构水文局
各流域机构水环境监测中心
内蒙古水文总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天津市水文总站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北京市水文总站(水环境监测中心)
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安徽省水文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江西省水文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广东省水文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
广西水文水资源局(水环境监测中心)